做生意亏本走发财“捷径” 恐吓他人勒索钱财反获刑

12.10.2014  01:49
  红网株洲10月11日讯(通讯员 易莎娜)一男子做生意亏损,萌生了寄恐吓信给他人敲诈钱财的想法,并把堂弟拖下水,不料短短一个月,二人敲诈不成双双落网。10月10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全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今年23岁的曾某全系双峰县人,2014年3月份因做生意亏了钱,便萌生了敲诈服装市场有钱老板的想法,因以前在被害人丁某处赊销过5万元的货物,便将目标锁定为丁某,并把想法告诉了堂弟曾某。后曾某在曾某全的授意下,在长沙以“王某”的名义办了两张银行卡。4月22日,曾某全将其打印好的恐吓信和遥控点火装置图片放入事先指使曾某买来的快递信封中,投寄至被害人丁某所在的株洲市芦淞区华丽市场某门面,对被害人丁某的人身、财产及家人安全进行威胁,并要求丁某向指定账号汇款20万元,之后用事先购买的无记名手机卡向被害人丁某发送2条敲诈勒索的短信。
  
  5月15日,被害人丁某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将曾某抓获到案,时隔两日,曾某全也在长沙落网,二人对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曾某全家属代为偿还了赊销丁某的5万元货款,取得了丁某的谅解。
  
  检察官提醒:他人之财亦不易,天上没有馅饼掉,任何企图不劳而获的想法都是天真的,财富要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