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被判向琼瑶道歉 五被告赔偿500万

25.12.2014  16:48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依据著作权法,法庭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 3、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稿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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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