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沙市32所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通过评估认定

26.10.2015  23:25

    本网讯(通讯员  李璐璐)  为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普惠、优质发展,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长沙市围绕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工作。2015年在幼儿园自愿申报、区县(市)级初评、市级验收及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芙蓉区东方剑桥新世纪家园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被认定为2015年市一级普惠性民办园,芙蓉区华铭荷花幼儿园等16所幼儿园被认定为2015年市二级普惠性民办园,目前正在向社会进行公示。

据最新统计,今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园总数达到623所,比去年新增108所,市级认定的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达43所(2014年认定16所,取消3所;2015年认定32所,其中有2所是原二级升为一级),区县级认定的三、四级普惠性民办园达到580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达到了全市园所总数的62.5%。

量化目标定任务

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今年确定的“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幼儿园总数的60  %”这一目标任务开展工作,自加压力要求全年完成公办园建设45所,并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5]56号),召集区(县、市)教育局负责人召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复评工作布置会。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区县(市),并明确流程、阶段性进展、完成时限、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做到工作责任明晰化、任务内容具体化。

严格评估保质量

各区(县、市)在广泛发动后,对自愿申报的普惠性幼儿园开展初评,并进行等级的初步认定。6月至9月,我市组织5个专家组按照《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对2015年申报的一级、二级普惠性民办园逐一进行了评估认定、对区县(市)初评通过的三级、四级普惠性民办园,采取区域间交叉抽查的形式进行了复评、对2014年认定的一级、二级普惠性民办园进行了评估督查。接下来全市召开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评审会,严格按照“前期评估”与“后续评审”相分离的原则,投票产生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同时召开了三、四级普惠性民办园评审交流会,对区(县、市)交叉抽查复评情况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反馈。总之,在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方面,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

控制价格促惠民

按照市政府要求,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必须下调,在前期的发动、评估、评审等环节中,市教育局确保各园所质量的同时,严格把控了收费情况。目前一级普惠性民办园中,保教费最高收取每月1200元,其中,费用下调幅度最大的为雨花区小哈佛水岸天际幼稚园,从2013年1813元/月的保教费下调至1193元/月,保教费每月降600多元,今年秋季开园已按下调后的标准实施。岳麓区的普惠性民办园的保教费总体控制得好,均在1000元/月以内。二级普惠性民办园中,保教费最低每月收取500元,如开福区金色卡通月湖幼儿园。可以说,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园积极按照政府的导向,朝着公益、普惠、优质迈进,尤其是一些民办品牌园勇担社会责任,让利于民的力度较大,普惠性民办园的性价比将越来越高。

动态管理强发展

为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做到公益、普惠、优质,我们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年,实行一年一评估,三年一认定,同时实行退出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的,于当年1月中旬前以书面形式向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退出。2014年认定的雨花区丁丁晓杜鹃幼儿园、雨花区万婴五一幼儿园及高新区金色童年幼稚园因费用偏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已退出。今后在动态管理过程中,凡出现如下情形的将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取消或收回当年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1)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将幼儿园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2)超标准收费的;(3)办园行为不规范,出现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4)财务管理混乱,补贴资金挪作他用,套取国家资金的;(5)办园质量低劣,民意调查满意率低于60%的;(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