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30.12.2019  17:56

2019年12月22日-28日,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由综合监督处牵头,疾控处、妇幼处等业务处室和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共同参与,在全省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检查是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包括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诚信经营、医院感染管理、放射诊疗等方面情况。

参加执法检查共49人,分为7个组,由委机关或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的处级干部担任组长,通过双随机方式,从基层抽调骨干卫生监督员30人,每组检查1家部省属医院和2个市州(各1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共抽检医疗机构35家(其中7家部省属医院)。

12月22日,在长沙召开执法检查培训会,就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会议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检查口径,一杆尺度量到底,确保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统一标准。二是要客观公正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和相应工作规范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中的记录和检查后的汇总、整理和评价。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里九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饮酒,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和接受任何单位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安排。

12月23日-28日,各检查组对35家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各检查组认真负责,全面细致、实事求是,了解被检医院工作开展情况,查找相关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在检查中对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推动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将组织骨干力量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和归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共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将分单位下发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情况将适时在全省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