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处:把握新要求 力求新作为

26.02.2015  13:36

  羊年新春上班第一天,社会事务处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学习民政部和省厅近期有关文件,传达2月25日厅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年工作。

  会议要求,社会事务处要围绕“转型民政”、“法治民政”、“五化改革”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民政专项事务转型升级。要严格遵循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践行 “三严三实”,争当“四有”干部,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深化和拓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专项事务工作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

  会议认为,社会事务处在新的一年要“适应新常态 立足新要求 力求新作为”,一是抓好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两办《意见》,推进惠民殡葬。按照部、省民政重点工作评估内容,细化强化评估措施,确保省市县评估达标。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4号)文件精神,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协同推进织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防护网”。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方式,加快网上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舒适指数。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基层落实两办《意见》的经验和做法,省市县联动开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主题宣传活动,致力讲述专项事务好故事、传播专项事务好声音、展示专项事务好形象,为转型民政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学习调研。按照“五型机关”创建要求,强化政治理论和民政业务学习,注重学用结合。围绕社会事务转型升级,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推广优秀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