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精准履职,创新工作,打造监事会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在市社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一主线,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省社监事会工作重点,认真履职,精准监督,积极为全市系统综合改革建言献策,发挥作用,全面开创了监事会工作新局面。
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中发11号、省委3号文件出台后,市社监事会认真组织县(市、区)社和直属企业监事会成员进行学习,积极参加市社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专题研讨,监事会主任在会上传达省社2015年10月召开的全省监事会主任培训班等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从事监事会工作的同志要提高支持改革、融入改革、保护改革“三个认识”,端正主动界入、勇于担当、严厉监督“三个态度”;实现保驾护航、守法遵规、健康发展“三个目标”。
团结一致,共促发展
市社监事会深刻领会全国供销总社监事会工作章程,特别强调在同级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好相关工作,杜绝和防范监事会与理事会工作不团结、不和谐现象或行为出现。市社监事会对《怀化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社有企业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审计、社有资产审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八条意见建议,均被方案制定小组予以采纳。目前,理事会同监事会在工作开展等诸多方面,形成了浓厚的团结协作氛围,工作主动商量、困难共同攻关、问题共同担当解决。各县(市、区)社监事会按照这一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收到较好效果,被县(市、区)社和机关同志们广喻为“两驾马车一根绳,齐心协力往前奔”。
夯实基层,健全组织
力推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由于多方面原因,怀化到2015年底,13个县(市、区)社只有6个县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尚有7个县未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今年元月13日,市社向尚未配备监事会主任的7个县级社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设立和监事会主任配备工作的通知》(怀供〔2016〕2号),再一次明确中央、省里文件对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的要求,要求尚未设立监事会的县(市、区)社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在今明两年内配齐监事会主任,实现全市所属县级供销社监事会全覆盖。7个县级社接到这一文件后都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做了工作汇报。同时,市社主要领导主动深入到县(市、区)调研,力推工作落到实处。自今年来,理事会、监事会两位主任先后到6个县(市、区)同当地政府领导衔接。2月下旬,市社又将省、市社“三定”方案及相关政策要求,印发到县(市、区)社;3月12日,市社将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列入对县(市、区)社绩效考核内容签订责任状;5月18日新晃县社监事会主任配备到位,5月下旬洪江市监事会主任人选已公示,这对尚未配备的县(市、区)起到了一个带头示范效果。6月1日,市社又将新晃县人民政府任命文件,转发至另外6个县社,要求他们学习经验,克难攻关,完成监事会主任职位及人员配备工作。
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市社现下辖7个直属企业和一个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企业人财物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三农”服务功能,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社监审科经过3个多月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学习省内外先进经验,出台了《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管理、监督、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附则六个部分,为社有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市社正在跟踪《办法》出台后的落实工作,并拟在固定资产经营管理等相关方面进行检查核实。《办法》的出台为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市社本级今后组建供销集团做好铺垫工作,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扣紧审计,落实责任
市社监事会从两个方面着力,抓实内审工作,一是重大决策事先参与,全程跟踪。对“新网工程”、“农特开发项目”、“基层标杆社建设”、“龙头企业”等候选单位资质、条件准入、资金监管等方面全程监管。到目前为止,全市列入省社扶持的4个项目尚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受扶持的单位及广大农户反映好,评价高,当地政府及农户针对供销社开展该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企业法人离任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过去对企业经理离任审计曾出现一阵断档空间,自去年下半年来,市社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推进该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到目前为止,共对3个企业经理离任进行了内部审计,形成了“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长达数十页的审计工作报告,且无异议。
积极参与,勇于担当
市社党组充分重视监事会,安排监事会主任分管经贸科和社属企业项目开发两大重要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效。有位才能为,有为才能更有位。经贸科工作实现内部统筹保险达20多万元,土地托管、农开项目、职工社保等方面都取得有效成效。土地托管工作正在积极准备申报辰溪县社丘陵山区如何开展大田托管相关工作经验材料,探索供销社响应党中央号召,进一步做好为“三农”服务,提升供销社地位的新路子。项目开发方面,日杂公司棚户区改造已列入省人民政府责任状单位,于3月15日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公私房拆迁已全面完成,职工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或闹事行为,目前已进入工程施工阶段,预计后年该工程全面完成,届时该企业净资产将达十倍以上增长额,完全摆脱目前困难局面。棉麻公司资产开发盘活已进入实施阶段,组建以监事会主任牵头的相应工作班子,并同市直相关部门衔接协调争取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国家惠民惠企相关政策,如该项目能按期实施,规划当中是怀化市城区建设“第一高楼”(45层),对提升供销社形象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上述两个项目招商引资金额达1.2亿元以上,得到了市委书记、市长两位领导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