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用法治理念推进事业发展 ——湖南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建设纪实

18.08.2015  10:58
      积极推动气象地方性法规出台、举行气象行政执法听证会、开展气象行政执法知识宣讲……湖南气象部门围绕构建保障气象改革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提升依法履行气象职责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气象事务水平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稳步发展。
      2013年,湖南省局被省政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并被评为“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夯实基础 推进法律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气象事业发展,完善的气象法规体系是根本保障,近年来,我们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推进气象立法工作的开展。”湖南省政策法规处调研员谢军安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地方性法规,为气象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防雷的组织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湖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列入省政府2015年立法调研计划。
      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局积极争取将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适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计划。全省各级政府、气象部门、或气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气象规范性文件200余件。
      气象标准是气象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湖南省气象部门已完成2个国家标准、1个气象行业标准和6个地方标准的制定,尚有1个国家标准和1个气象行业标准项目正在制定。2015年3个地方标准予以立项。
      依法行政 提升气象法治能力
      “报告岳阳市局,我局探测环境将遭到破坏,请求市局指导处理。”2014年8月,岳阳市气象局副局长李东阳接到电话后立即和执法队员赶赴湘阴。
      在湘阴气象观测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局观测场附近进行房产开发,为避免该站气象探测环境遭受破坏,市局立即依据气象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最终,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湖南气象部门秉承依法行政是气象工作有力保障的宗旨,建立“省局监督、市局为主、县局配合,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每年召开局务会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计划,将行政执法培训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结合起来,强化对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目前,全省共有气象法制管理机构15个,气象行政执法机构14个,行政执法与行政许可监督委员会14个,气象行政执法(含监督)人员437名。基本实现了气象行政执法机构实体化、人员专职化、职责专业化、工作常态化、运行规范化。
      提炼热点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活动办得好,既帮助我们提高了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又送上了宝贵的精神粮食。”株洲白关镇村民李红兵开心地说道。
      株洲市气象局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送理论、政策、文化、科技、卫生“五下乡”活动。在活动现场市气象局工作人员为农民朋友送去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气象法规规章书籍,还接待了数百位村民就气象法律知识的相关咨询,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湖南气象部门始终坚持立法、执法、普法共同推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将普法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结合年度普法要点,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气象法律法规发布实施日、宪法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以及各类宣传周、宣传月,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此外,各市州气象局突破传统宣传方式,采取电视、报刊、网站、户外电子屏、气象影视节目、气象短信、96121电话,发送宣传品、制作宣传展板等贴近公众需求和社会生产实践进行气象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