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养老保险改革同步推进

23.11.2015  15:49

 原标题:永州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养老保险改革同步推进

  我市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养老保险制席改革同步推进

  永州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嘉 张电生 李淑芳) 日前,笔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自11月18日,我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市各相关单位正有条不紊推进。

  据悉,这两项改革中央和省在顶层设计已经全部搞好,市县两级不需创新,必须按原本政策执行。这次工资调整改革,重点政策主要有四条:一是优化工资结构。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度提高基本工资比重。二是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这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工资标准,大部分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需要付出的改革成本。公务员增加的基本工资,主要调整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标准,体现向低职务人员倾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增资幅度与机关相同,并同步同幅度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三是增加离退休费。已离退休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起,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四是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更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把握的政策主要有8条:一是改革范围。全市境内各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规定继续发给离休费。编制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缴费水平。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即单位按本单位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的比例缴纳。三是基本养老金计发。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分为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本人缴费累计本息来决定。四是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五是待遇调整机制。改革后,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问题,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而导致相互攀比。根据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变化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科学确定调整幅度和节奏。六是统筹层次和基金管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按照“制度统一、责任分担、总体预算、适当调剂”的原则确定统筹层次和管理基金。七是试点政策衔接。此次改革启动后,原来开展的改革试点将终止,原已参保人员和基金要进行清理和转移。八是建立职业年金。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