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牙膏送牙刷”?忽悠人

19.03.2017  23:42

  “买牙膏送牙刷”?忽悠人

  法院认定超市构成欺诈,判赔500元

  长沙晚报讯(通讯员 董娟娟 姚倩 记者 李广军) 商家明明宣传“买一盒牙膏送一支牙刷”,可实际上消费者却为牙刷付了钱。市民熊女士遇到这种情况后,愤而向法院起诉。记者昨日从天心区法院获悉,被告上法庭的超市因构成欺诈,被判赔偿熊女士500元。

  长沙某超市在日用品牙膏柜台,打出了“买一盒牙膏送一支牙刷”的提示语。熊女士信以为真,当即支付14.5元购买了这个品牌的套装牙膏(一盒牙膏加一支牙刷)。付钱后她才发现,该品牌的牙膏实际价格为12.8元。也就是说在购买牙膏套装时,自己为牙刷支付了1.7元。

  熊女士认为是商家欺诈。在与超市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她将这家超市起诉至天心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超市某品牌牙膏的促销套装,既然已经标明“”的字样,即表明超市承诺消费者无需对赠品支付对价,而超市却将该套装以14.5元的价格出售,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退还熊女士货款14.5元,熊女士将某牙膏促销装退还给超市;同时,超市赔偿熊女士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