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

18.12.2017  17:32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18日,永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主持会议。

  罗重海带领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的重要指示,传达了1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的精神、12月11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的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讲话精神。

  罗重海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振聋发聩,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他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 " 四风 " 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 " 四个意识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形成“头雁效应”,确保纠“四风”落实到行动上。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将纠“四风”纳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中,不仅要带头自查自纠,而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班子成员、庭室主要负责人存在的不规范、不清廉、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展开严肃的批评和诫勉谈话,决不允许回避矛盾、漠视问题,全面建立部门、干警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强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形成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干警队伍,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和效率,提高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三是要健全完善司法作风制度建设。全面深挖信仰动摇、履职懈怠、作风不正、行为不端等思想根源和主观动机,全面打牢立党为公的公仆意识、使命意识、服务意识和司法为民的公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充分发挥巡察工作“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向全面延伸,真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禁区、无特殊;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