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重举行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6.03.2016  21:05

 

3月15日,湖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长沙市岳麓区步步高商业广场隆重举行。省工商局、长沙市工商局及部分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围绕2016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 我做主”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周湘出席宣传活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芳华出席活动并讲话;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健致辞。

 

 

在活动现场,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省保险行业协会、盐业、烟草、保监及部分企业单位分别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宣传展板和展示牌,宣讲辨别真假商品知识;市工商局、市消委设立了咨询投诉举报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长沙市场部分企业代表进行了诚信宣誓。

同时,省消费者委员会通报了新《消法》知识竞赛结果和获奖名单,并对获奖代表进行了颁奖。据了解,此次新《消法》知识竞赛取得了广泛社会效果,全国各地共有17.8万人通过报纸和网络答题参加了竞赛活动。

 

 

阳芳华在讲话中指出,2015年是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消费者组织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深入开展新《消法》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全年查处消费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7880件,案值7000余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7.5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31.1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省消费环境。

阳芳华表示, 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全省工商系统和消费者组织将继续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民利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要求,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继续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力加强商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型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为释放需求侧消费潜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希望全省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希望全省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参与“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各项活动,自觉树立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成为科学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主力军。

 

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委承办,岳麓区委宣传部、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岳麓区消委协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