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班

18.11.2015  19:58

  

  (培训开班式)

  11月10日至14日,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技能培训班在长沙举办。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市(州)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人及长沙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和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就“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宣传工作、公共法律教育产品开发及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法律业务技能技巧”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培训班于11月11日举行了开班仪式,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出席开班式并作讲话。 

  刘道龙副厅长指出,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部署后,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6月  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5]37号文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为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刘道龙副厅长认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工作,当前全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成效初显,省司法厅已根据中办37号文件精神代拟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并呈报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委改革办,拟由省司改组、省深改组审议后以省“两办”文件印发;中央、省级财政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办案专款分别达到了1760万元、1000万元,分别较2014年增加150万元、600万元。 

  刘道龙副厅长强调,下一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一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明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二要始终坚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正确方向,切实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发展道路,坚持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定位,坚持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原则,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格局。三要准确把握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任务、举措,重点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按照中办发[2015]37号文件关于“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的规定要求,着重规范法律援助的服务标准、质量管理、便民服务、监督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政策保障、机构队伍、经费、协调配合机制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筑牢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根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的建设力度。四要切实强化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分工,并抓好改革的宣传督导,努力确保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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