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姐妹为赡养析产起纠纷 法官上门调解续亲情

22.07.2015  19:56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山江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深入该县腊尔山镇某地,通过乡镇司法所、该村村支两委的配合,用当地苗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在调解现场以案说法,耐心地做着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析产赡养引发的纠纷。

  现年70多岁的龙某,共育有四个女儿。20多年来,龙某一直与二女儿、二女婿生活在自己名下的老屋。另外三个女儿则常年外出打工,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回来看望一下。但最近一年时间里,龙某与二女儿、二女婿因一些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口角,致使双方感情出现矛盾,后又因龙某患上脑血栓使得双方矛盾更加激化。为此,龙某提出了“分家”要求。因在土地承包时,龙某曾承包了村集体的16亩土地,四个女儿成家后,均未能分到承包地,龙某的二女儿、二女婿,龙某的其他三个女儿女婿因为赡养及析产产生了纠纷。

  大女儿一方认为,父亲没患病之前尚有劳动能力,所以二女儿二女婿才愿意同父亲一起居住。如今父亲患上脑血栓,丧失了劳动能力,成为了“包袱”,夫妻俩便急于“脱身”。同时,大女儿一方还强调,即便是在父亲患病后,二女儿、二女婿也未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未曾前往医院进行过看望,也不愿意分担基本的医疗费用。

  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多次大打出手。村支两委、腊尔山镇司法所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多次上门进行调解。

  调解工作历经曲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矛盾也未能得到有效化解。2015年7月16日上午11点,在腊尔山镇司法所、该村村支两委的配合下,凤凰县人民法院山江法庭巡回办案组组织精干力量前往该地进行诉前调解。

  围绕“龙某如何赡养、龙某的财产如何处理、龙某名下的承包地如何处理”三个焦点,山江法庭的双语法官认真分析发生矛盾纠纷的症结,用苗语和当事双方推心置腹的进行交流,耐心地从法理和亲情的角度分析其中的是非对错,希望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不让步,纷争四起,争论一度进入白炽化。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分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安抚,引导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

  最终,通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得到缓和,并愿意坐在一起更好地协商解决问题。下午6点,双方就老人赡养及析产细则自愿达成协议。而看到历时6个多小时的调解成功结束,挽救了大家庭里濒危的亲情,龙某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我们采取的方式是诉前调解,目的是方便群众诉讼,便民利民,这也是我们现在的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这项工作我们还要继续抓下去。”该院副院长吴金山这样说道。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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