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毕剩客”撑起“就业伞”

27.02.2017  23:05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毕业后未就业的“毕剩客”的创业、就业工作,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人社局积极开拓思路、细化服务,创新“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模式,通过摸清毕业生现状、优化办事流程、搭建求职平台,全方位多渠道促进“毕剩客”的创业和就业工作,为“毕剩客”们撑起了“就业伞”。

   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工作。 在江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增设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发布、宣传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还为大学毕业生开辟了就业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供毕业生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将毕业生报到和求职登记有机结合起来,为毕业生就业指导提供参考的同时,也为企业招聘提供了人才信息储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并利用就业QQ群、人社微信、湖南智慧人社等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走访招聘企业,全面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及时发现企业用人存在的误区和问题,帮助企业树立人才储备观,大胆启用大学毕业生,并重点宣传了社保政策,督促各企业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全面落实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按照“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对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免费培训;给予大学生贷款支持,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0万元,两年内政府贴息,享受工商注册优惠及税收减免优惠。

   促进大学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认定核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放宽就业见习政策,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条件不再局限于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将放宽到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未就业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锻炼。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的就业困难的各院校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将不能重复参加,就业见习时间最长为一年,见习期间享受“两补一险”,即人社局见习岗位补贴1000元/人/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800—1200元/人/月,见习期间由人社局购买工伤保险。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