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为村级组织和村主干“加薪” 助推村 (居) 民自治

16.09.2015  16:54

从2007年开始汝城县就把村级组织经费和村主干任职职务补助(基本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作为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任职补助连续多年提标。为进一步夯实村级组织基层,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 2015年,汝城县再次为村级组织和村主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或者会计、村计生专干)“加薪”。 5月8日,汝城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大幅提高村级组织经费和村干部待遇,村级组织经费平均增加1400元,村主干县财政统发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76—520元提高到800—900元。同时按照任职年限,将符合条件的离职村主干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161元提高到200—261元。

一是增加村级组织经费 提标后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为:一类村每年补助16000元,二类村每年补助(16200元),三类村每年补助(19500元),四类村每年补助(21200元)。

二是增加村主干补助标准 提标后村主干补助标准为:一类村村党支部书记每月400元,村委会主任每月375元,村委会秘书和计生专干每月350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每月438元;二类村村党支部书记每月425元,村委会主任每月394元,村委会秘书和计生专干每月369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每月464元;三、四类村村党支部书记每月450元,村委会主任每月419元,村委会秘书和计生专干每月394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每月488元。

三是增加离职村主干生活补助标准 该县健全完善了村主干离职生活补助制度,每年对村干部任职、离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健全完善村干部档案。对连续任职工6年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的1297名离职村主干,根据任职年限,每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00—161元提高到200—261元。

与此同时,主干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按1500/人年进行补助,从2016年起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