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向"为官不为"亮剑 190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19.02.2016  08:18

   星辰在线2月19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风险面前不敢闯,歪风面前不敢斗……随着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在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中,“为官不为”者已成为极不和谐的“音符”。有错无为皆问责,长沙坚持抓早抓小、惩防并举,着力整治“为官不为”。2014年以来,共对162个单位19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5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人。

  让“为官必为”有约束

  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等“为官不为”现象,长沙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能够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边界,使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重点聚焦“庸懒散”等问题。《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13项“有错无为”和7项“不在状态”问责情形以及4种“敷衍失职”问责情形,并对问责的对象、方式作出具体规定,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行为规范上有参照、在思想深处有敬畏,“庸人混不好、懒人不好混、散人不能混”在长沙已成共识。

  同时,长沙围绕转型创新发展,优化考核体系,把对干部考核的重点放在解决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的解决和取得的成效上;

  创新考核方式,推行“负面清单制”,严格按清单扣分、问责,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有为才有位”、“有位当有为”。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编制流程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将权力与责任清清白白公之于众,使“不愿为”的无法推诿、“乱作为”的没有空间。

  让“为官不为”挨鞭子

  去年年底,市纪委通报了六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件。严查严管,抓早抓小,长沙对“庸官、混官、懒官”实施零容忍,下大力气清查“南郭先生”,对部门管理 “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等一系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体部署,“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查摆“为官不为”问题4126个,制定整改措施2258条。

  去年以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纪工委牵头,不定期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中反映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认真核查。通过调查核实,共查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各类问题281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38份。去年7月,市纪委专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行为,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都成为查处重点。

  同时,对 “为官不为”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对重点工作不落实、重大决策不落地、重大项目不攻坚等典型的“为官不为”行为,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2014年以来,共对162个单位190名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 15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人、调离岗位11人、降职使用9人、免职19人、责令辞职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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