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对症下药” 清理执行积案又显成效

25.01.2018  12:21
孙某向执行干警赠送锦旗   湖南法院网讯 “有法可依,执法如山,热忱为民,执行有力”,1月2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孙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将一面红底金字的锦旗送进了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该院2017年开展执行积案清理以来,又一成功执结的案例。

  2009年8月24日,原告孙某与被告韩某签订了《芦苇承包收割协议书》,由被告韩某组织民工进行收割。被告韩某在履行合同中,向原告孙某预支182000元劳务费后卷款潜逃,未支付民工生活费和工资。经临湘市劳动监察部门协调,由孙某先行代付民工工资250318元,再行处理。

  韩某的违约让孙某蒙受了巨大损失,2010年10月9日,法院判决由韩某返还预付款182000元给原告孙某。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孙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韩某居住地及财产所在地均在怀化市某地,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该地法院立案执行。可是直至2017年,判决仍然没有得到落实。    2017年1月22日,该院发函要求退回案卷及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2月27日,立案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韩某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辗转千里奔赴怀化调查韩某的财产状况,裁定对韩某的房屋进行拍卖。在强大的执行阵势下,被执行人韩某终于露面,但履行义务仍不积极,法院以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依法对韩某进行司法拘留,并搜集相关拒执罪犯罪材料,准备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最终,韩某的家人将25万元本息打入法院账户,履行完全部义务,陈年旧案终于宣告执行完毕。

  为彻底清理并化解积案,防止新的积案产生,该院干警采取“白+黑”、“五+二”的工作模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重点清理涉诉信访积案、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责任到人、落实到岗,近办年来,成功执结陈年积案3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30余万元,清理积案取得了实效。 来源:临湘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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