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组织开展法官助理选拔考试

26.01.2018  12:41
  湖南法院网讯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加强法院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解决“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1月25日,衡阳中院在衡州小学组织开展了法官助理选拔考试工作。

  参加本次选拔考试共有33人,报名条件是必须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全日制本科生。考试以书写庭审记录、裁判文书等形式对参考人员进行选拔。

  据了解,法官助理是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工作。

  中院政治部、纪检组负责全程监考。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