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

21.11.2015  14:09
        11月19日下午,省公安厅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由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黄关春主持。厅党委成员、副巡视员、副厅级干部,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副处长级以上干部和民警代表参加学习活动。省纪委法规室主任张泽军受邀到省公安厅作辅导讲座。       黄关春同志指出,《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公安机关作为党的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在纪律建设上必须走在前列。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进一步树立优良警风、打造过硬队伍。       黄关春同志就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了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两项法规,首在刻印于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准则》和《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充分认识两个法规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学深悟透,把握要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贯彻两项法规,重在以上率下。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从领导机关抓起,要求普通民警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党组织做到的,上级党组织要首先做到。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做守纪模范,又要做护纪先锋。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贵在身躬自省。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以《准则》和《条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镜,不断强化“吾日三省吾身”的自省自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自警自励,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要在执纪问责。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两项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公安机关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挺身而出,又要在小事小节上动真碰硬,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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