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已分三批累计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49项

26.10.2017  16:54

  长沙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10月25日从长沙市编办了解到,长沙已分三批累计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49项,其中第一批32项,第二批6项,第三批11项。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三级),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复印打印业务审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等内容,涉及公安、教育、住建、水利、农业、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有效性。各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