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召开视频会议宣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4.07.2015  14:30

7月23日上午,我省宣传贯彻《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视频会议在省政府召开,省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延文作主题报告,省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邱伯根主持会议,省兽医局局长邓云波对《实施办法》作深度解读。省畜牧水产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欧燎原,省畜牧水产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级兽医机构全体业务干部在长沙主会场参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于今年5月22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是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我省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和成功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关公共卫生安全的热点问题,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引导性较强的措施和规范;对动物防疫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及溯源管理、畜禽市场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工作。 
      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刻解读。会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实施办法》的热潮。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法规,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畜牧兽医相关岗位和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法规内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熟练运用法规条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的新制度、新措施、新规定,特别是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新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深刻领会,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确保我省现代养殖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市州、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局(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兽医局(科、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动物防疫站站长参加所在市、县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