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中全会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湖南

26.10.2014  11:32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何淼玲 李勇 刘文韬 沙兆华 周小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在我省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大家认真学习传达四中全会精神,表示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作出新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通过报纸、广播、 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认为,全会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立法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公正、公平、公开作为地方立法必须坚持的原则,积极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实地调研、公布法规草案、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把听取人民意见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让地方法规充分反映群众意愿、体现人民意志,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干警们通过电视、互联网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新闻。四中全会公报发布后,大家纷纷通过微信、QQ群进行转发和讨论。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表示:“公报中的许多新观点、新提法,让我们感到很振奋、很受鼓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公报中提出的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内容,将对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省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后表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也是人民检察官的庄严承诺。”此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深刻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认为,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政法委当前首要任务,结合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加强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按照全会“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省公安厅民警积极收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新闻报道,认真学习全会公报,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根植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和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机关民警纷纷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大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公安机关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民警素质的重要内容。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将全省公安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作出新贡献。

  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干部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但开创依法治国的新起点,也给人民期待的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带来新希望。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湖南中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需求等重点内容,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表示,法治既是规则之治,也是理念之治,要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文化,最大限度地扩大公众参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多培育社会各界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省政府法制办迅速组织对四中全会议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开展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并从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路径,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也极大地鼓舞了全体政府法制工作者和全社会的信心。湖南政府法制工作者将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政府法制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以具体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完善和落实,切实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湖南样本”的升级版,为我省实施“四化两型”总战略、实现“三量齐升”总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扬法治精神 创新法治方法

  法治湖南铿锵前行

  本报10月25日讯 (记者 陈勇)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法,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南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全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地方科学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得到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切实转变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

  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法治湖南建设重大问题并部署有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全省政法系统以及各市州积极响应,相继出台了相关决议和贯彻意见,形成了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强大推动力。

  改革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将法律咨询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省委进一步规范了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政治协商规程》、《湖南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省人大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和执法检查监督,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目前,全省已有260余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156件政府规章,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地方法规体系。

  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法治政府“湖南样本”

  相继出台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规范权力运行,有效解决了政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问题。

  全省先后召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2100余次;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49件、规章草案45件;开展专项清理7次,清理规范性文件13万件次; 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4000余个,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500余个,公布“权力清单”6000余项;全省13个设区的市及122个县市区中的109个,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00余万人次;压缩行政审批项目1000余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万余件。

  省政府法制办指导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等近40家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网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完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方便公众网上查询,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省14.6万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和网上公示。

  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实现公正司法

  省法院重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标准化数字化法庭192个,庭审直播3700多场,庭审同步录音录像8900多案,新增人民陪审员4000余人。

  省检察院制定《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办法》,是全国首个规范检务公开的制度规范;在全国率先推行在检察机关外部成立“选任委员会”的方式选任人民监督员,全省共选任974人。

  全省公安系统推广应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网上语音督察系统、省级集中建库的执法办案系统、音视频联网系统和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省司法厅公开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并大力推行狱(所)务公开。

  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越来越浓厚

  10月13日,省直机关500名新任省直公务员,在任职培训中专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启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守法新气象。省委法治办组织编写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导读》和《法治湖南建设文件汇编》,向全省干部免费发放学习,各级各部门层层举办了中心组学习、领导法制讲座、干部法治培训班。学校、企业、部队、社区和公民主动学法用法守法,遇事“不找领导找法律”,“法治湖南”家喻户晓。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李勇 刘文韬 沙兆华 周小雷)
(编辑:向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