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管好基层"小微权力" 今年58个涉农村巡查全覆盖

23.02.2016  12:10

   星辰在线2月23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李志强) 如何给村官戴上“紧箍咒”,如何让“小微权力”不再“任性”?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开福区第四届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获悉,2016年,开福区将推行村(社区)巡查制度,年内对7个涉农街道58个村(社区)进行全面巡查。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突出、矛盾问题集中的内城街道村(社区)重点巡查,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敢于“亮剑”

  严肃查处“苍蝇式”腐败

  “村(社区)干部‘微权力’直接关系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像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发放、困难补助申请等在村民眼里样样都是‘大事’。必须要以铁的手腕,对‘苍蝇式’腐败进行严厉整治。”开福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小虎如是说。

  开福区始终坚持把整治村官“微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2014年原捞刀河镇7名村干部串通区、街环保专干,采取虚造、冒领方式,套取畜禽养殖退出补贴,均受到党纪处分。去年又严肃查处了秀峰街道大塘村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违纪案件。

  据悉,近年来该区共有10余名村(社区)干部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30余名村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或被停职、罢免。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正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每一个村组、每一名干部的具体行动,对村(社区)基层贪腐行为形成了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整章建制

  确保“微权力”规范运行

  “村官”行使权力,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开福区纪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农村基层,从监管“人、事、财”入手,大力加强基层村(社区)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护墙。

  去年,开福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福区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村(社区)财务管理违规问责办法(试行)》,明确了财务工作流程以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扎紧了定责、督责、追责的责任落实“链条”。

  今年,开福区探索创新村、社区巡查制度,制定了《开福区村(社区)巡查工作办法(试行)》。重点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村(社区)财务管理,惠民资金及低保、救灾、社区等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对涉农街道58个村(社区)分批分组进行巡查,同时对城区“重点村(社区)”重点巡查,并逐步实现对124个村(社区)巡查全覆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采取“清单管理”、“跟单督办”的方式促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照党纪法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整治村官“微权力”腐败不手软、动真格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