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3353个建制村将合并为1631个

25.03.2016  18:50

日前,常德市召开全市合乡并村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市合村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安排,6月底前全市将由3353个建制村合并为1631个建制村,全市将减少1722个建制村,减幅达51.36%,减幅居全省第二。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湖南省去年开始启动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常德市于去年底基本完成合乡并镇工作,今年在完成合乡并镇扫尾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合村工作。此次合村工作将促进建制村布局由“量多面散”向“优化集中”转变,有利于各种要素资源在较大区域范围内合理配置,促进集聚集约发展,对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中心村和特色村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将起到积极意义。

据了解,此次合村工作将按“县负责、乡为主”原则,由县里拿出总体方案,各乡镇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在科学测算任务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具体落实。同时,将坚持新组建建制村不取新名称、不修新村部的原则,避免资源浪费;遵循各具特色原则,引导支持区县(市)因地制宜建立经济强村、产业特村、特色名村;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尽可能保留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名。

据悉,此次合村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强两定”的要求强力推进,即强化村级班子建设,提倡村支两委“一肩挑”,形成工作合力;定好村庄规划,与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进行规划、建设;定好规矩,把村规民约、议事规则建立起来,把监督委员会、议事会的机构建立起来,采取多种措施让村民自治活起来。

此外,在合村工作中将做到“四不变”,即包括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内的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变;依法形成的经济关系不变;现有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性质不变;现有乡镇干部、职工身份及职级、待遇不变。合并后的村委会驻地由乡镇政府制定方案,报区县(市)政府确定,原则上驻地应选择区域内经济、文化中心位置,且地理位置尽量靠近辖区中心。合并后的建制村命名由乡政府提出意见,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连同合并方案报区县(市)政府审批。

此次调整将按照全省统一分类指导标准,将建制村规模分为四类:平原湖区、丘陵区、半山半丘区、山区,人口规模由1000人至3500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