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三年内将新建14个农贸市场

26.02.2017  15:07

  


农贸市场的建设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长沙县,越来越多布局合理、业态齐全、经营有序的农贸市场正在建设中,将为市民日常生活带来更多便利。  曾诗怡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6日讯(记者 张兴莎)三年内预计安排资金4709万元,计划新建农贸市场14个,完成9个市场的提质改造……日前,记者从长沙县商务局获悉,《长沙县农贸市场建设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安排,2017年至2019年,长沙县计划新建农贸市场14个。

  新建面积超2.3万平方米

  2017年至2019年,长沙县政府将从县财政预算中预计安排470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贸市场新建和提质改造。《方案》明确,长沙县三年内预计将新建农贸市场14个,其中包含4个续建项目,新建面积达2.32万平方米。同时将对9个项目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面积约1.28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长沙县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城市和中心集镇服务功能,切实加快农贸市场等居民生活必备的商业网点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业态齐全、经营有序的农产品市场格局。其中,新建农贸市场面积将根据相关因素依法确定,引导县域农贸市场建设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0平方米,农村中心集镇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平方米。结合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鼓励建设由政府主导的、农贸市场与平价超市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

  明确农贸市场建设补贴标准

  对于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中明确了具体补贴标准,同时补贴金额不超过投资评审认定的总额。

  各镇(街)新建的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20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农村中心集镇按照15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属于安置区配套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室内装修部分按照8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对新建的钢架结构农贸市场,按照8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对于新建综合服务体中的平价超市,按照5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补贴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另外,对于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按照8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

  长沙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贸市场将实行食品安全准入制,并引导农贸市场进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