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办丧事引发车祸致人受伤 兄弟俩共同担责

12.05.2015  12:21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胡四清 禹爱民

  【判决结果】

  高某驾驶摩托车,被周甲、周乙放置在道路中间的两棵樟木绊倒受伤,协商赔偿未果后,高某将周甲、周乙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1万余元。日前,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氏兄弟承担60%的责任,赔偿高某61050元。

  【案情回放】

  2014年7月,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并搭载二人经过周甲、周乙房屋前时,撞到放置在道路中间与彩棚相连的两根树木,高某摔倒受伤。彩棚系周氏兄弟为办理其叔父周某的丧事而在自家门前公路边搭建,为防止过路车辆碰撞彩棚,特在彩棚周边置放两根树木。高某受伤后住院治疗8天,支付医药费16353元。经鉴定属重伤二级,十级伤残。

  【法官说法】

  审理此案的邓葵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周氏兄弟办理丧事违规占用公路搭彩棚,并在公路上违规设置障碍物,影响公路畅通,是造成高某驾车摔伤的直接原因,故周氏兄弟对本案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原告损失的60%;高某搭载超员,且未注意行车安全,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对本案事故负有次要责任,应承担自身损失的40%。

  【温馨提示】

  占道办红白喜事,在农村及一些小城镇比较普遍,对存在的隐患大多熟视无睹,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