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规定:严禁医院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07.01.2015  02:20

  新华网长沙1月6日电(记者帅才)记者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日湖南发布《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全省87个县(市)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禁止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更好地规范医生的医疗服务行为。

  记者调查了解到,以往部分公立医院将科室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的机制,间接导致了过度医疗的发生。医院开出的不必要的“大处方”“大检查”加重了群众的看病负担。此次湖南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旨在破解“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的利益格局,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据悉,湖南省规定,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湖南省卫计委要求,全省87个县(市)公立医院、中医医院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湖南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要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湖南省卫计委表示,将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完)




(稿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帅才)
(编辑:黄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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