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维护司法公正四大指向

13.03.2015  12:20

      “两高”报告,字字句句指向公平正义。

      从防止权力干预司法,到健全冤假错案的防范纠错机制;从畅通民众诉求渠道,到监督司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对维护公平正义作出规定,件件直指公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

      斩断干预司法的权力之手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郑重写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

      代表委员们表示,这一承诺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有助于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要让记录、通报和追责落到实处,就要真正刹住那些隐形、软性的干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说。对于以权乱法行为,不但要“全程留痕”,还要“全面追责”,对造成冤假错案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解决办案“主客场”问题,两高报告着重进行了阐述,强调要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设立法院和检察院。这些,均已写入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图,在2015年开始试点。

        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

      高法报告中强调:“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

      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是两高报告的关注点之一。高法报告中提出,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

      代表委员们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下一步还应在立案登记的便捷度、信息公开、解释说明上下功夫,防止“立案难”变为“登记难”。

      让老百姓有处说理,还要依法保证其陈述、辩护等权利。两高报告中指出,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

      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两高报告中,均将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2014年,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了呼格吉勒图案、于英生案、徐辉强案、黄家光案、王本余案等多起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

      两高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拒绝片面追求“法治GDP”。最高人民法院取消对高级法院的统计考核排名,指导高级法院取消对辖区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从“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今年的两高报告中同时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向刑讯逼供和弄虚作假“亮剑”。两高报告强调,对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坚决从严处理。

        完善对司法行为的监督

      完善对司法行为的监督,是群众的普遍期盼。高法报告中表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高检报告中称:“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从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到规范清理减刑假释;从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到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两高报告中,针对每一项可能被滥用的权力,都在切实打造“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说,下一步应继续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对司法依据、程序、流程、法律文书等也做到“应晒尽晒”。

      (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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