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民政局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15.03.2016  14:44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暨清明主题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13号)文件精神,东安县民政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

   认真筹划准备。 按照永州市殡葬管理处《关于贯彻落实湘民办函〔2016〕13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永殡发〔2016〕1号)的工作部署,东安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清明祭扫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抓紧落实,确保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村进社区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传播殡葬改革、文明祭扫新风的正能量。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开展“征文活动、演讲比赛、殡仪馆开放日等活动,增强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活动的影响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提升服务水平。 以“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加强祭祀服务场所的管理,服务人员定岗定责,开通服务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节日期间殡仪服务有序开展,正常运转,有序祭祀。

   确保安全顺利。 该局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了应急预案,始终将安全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祭扫场所秩序、杜绝火灾隐患、严防交通事故和拥堵踩踏事件作为工作重点,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在节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顺利。(施祖益 张祖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