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两年“难产” 湘江世纪城业主再告街道办

09.11.2016  21:12

  2万人小区到底该成立几个业委会?湘江世纪城业委会之争再次开庭

  本报11月8日讯 “能容纳2万多人的小区,分3个社区管理,业主委员会却只能成立1个,这样合理吗?”长沙湘江世纪城业主郭先生质问道。小区业主们坚持成立多个业委会,街道办却只同意成立一个业委会,业主们不服,将街道办告上法庭,结果一审败诉。成立业委会的事因此被搁置了两年。今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29名业主提起上诉,

  一审败诉

  据介绍,2014年11月9日,芙蓉北路街道服务指导小组制定了成立湘江世纪城业委会的指导方案,很快,郭先生等业主在收集完3000多份业主签名后,决定以苑为单位成立业委会。

  郭先生说,湘江世纪城共有17个苑,他们希望每个苑能成立一个独立的业委会,这样方便管理和维护业主利益。然而,等来的却是一张街道办的“认定书”,书上直言小区同属一个物管区域、一个土地红线,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郭先生等29名业主协商无果后,状告长沙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这一行政决定。

  今年1月1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驳回了湘江世纪城29名业主的起诉。业主们不服,再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业主:

  一个业委会不好办事

  11月8日,在长沙中院庭审上,近30位业主坐到了旁听席上。

  街道办曾在小区张贴“公开信”,指出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中,应以物业管理区域来划分,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还得考虑建筑物规模、共有设施设备、社区建设和管理等因素。最终认定小区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因此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这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对此,业主一方则认为,小区有2万多人,如果只建1个业委会,权力过于集中,也不利于工作开展,组织一次全体业主大会,光是人数和到位率就会让人头痛,分区成立业委会要科学得多。

  此外,业主一方表示,他们从长沙市规划、国土、城建等部门调取的资料、图纸显示,小区有两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三个土地红线,这也意味着“街道坚称整个湘江世纪城是一个红线”的说法不成立。

  业主郭先生说,在经过一审后,业主一方认为可按街道办一方提出的相关材料,确定小区可分别设立7个业委会。

   街道办:

  在共有设施上不能过关

  对于业主一方的反驳意见,街道办则认为,小区如果成立多个业委会,光是在共有设施设备上,就过不得关。被上诉人代理律师认为,湘江世纪城的消防管道、煤气管道、篮球场等设施都是小区业主共有的,如果按苑来设立业委会,很可能会成为以后的隐患。“如果发生火灾,该由哪个苑负责?这样的情况多的是,最后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不慎重考虑怎么办?”街道办的代理律师说。

  在庭审上,街道办代理律师还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可以先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再通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分家,则可以按照各苑设立分业委会。

  对此解决办法,业主更是予以强烈反驳,“我们去北辰三角洲调研过,他们就分成了21个业委会,也没有见到这样一地鸡毛的事情发生。

  业主与街道办未能达成共识,法院也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杨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