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查 物业收支吗?

17.09.2015  12:01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17日讯

  问:业主可查阅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吗?

  答:实行包干制的不可以,实行酬金制的可以。

  物业费的定价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方式。对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提供了服务,那么,盈利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亏损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业主及业委会均无权查阅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账目;对实行酬金制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合同约定收取规定的服务酬金,而服务成本及盈亏完全由业主承担。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但要定期向业主公示财务收支情况,而且还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收支情况有疑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果没有问题,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问:我是长沙县户口,单亲家庭的孩子,想申请一套廉租房,不知道是否满足该条件?

  答:申请长沙县廉租房保障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收入。申请家庭已取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2、户口。具有长沙县城镇常住户口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3、住房。无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本报联合长沙县住房保障局推出“家里那些事”栏目。在购房、装修、居住过程中,如果您遭遇到不公平待遇,或是不了解相关政策,又或是遇到难题,都可以拨打本报电话84870667咨询。

  (星沙时报记者 李丹 整理)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