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部署专项整治大力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19.05.2016  00:51

 

 

5月18日上午,湖南举行全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要求,决定于5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云彩宣读《全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志辉主持会议,各市州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广告科长,省属、各市州主要媒体和大型户外广告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根据整治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不良低俗广告,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和金融以及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各类户外LED 显示屏、楼宇视频、移动电视等户外媒介,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各类财经金融类网站以及企事业单位自设网站。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5月至11月底,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宣传、集中整治、督查评估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工作具体要求是,严格广告导向和政治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强化日常监测和案件查办,注重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

 

 

李金冬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全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要确保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使我省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二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突出整治重点,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大监测力度,要严格按照《广告法》要求,加大对本辖区内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类报纸、户外以及互联网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力度,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要加大对广告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反《广告法》规定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行为并立即责令改正。要积极督促大众传播媒介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开展广告审查,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等工作。要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广告利益链条,深入治理有关媒体、户外和网站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信息的根源。要严查违法案件,切实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对于监测发现、上级督办、投诉举报的严重违法广告,要依法严肃重处。特别是对于不良低俗、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以及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违法广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严查重处。要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信用公示、刑事追责等手段,严厉惩治广告违法主体。对多次发布违法广告和屡查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媒体主管、主办单位通报,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要构建长效机制。要深入研究广告监管规律,创新广告监管机制,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广告信用档案,依法公示广告违法信息,加强信用监管。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有关地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建立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三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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