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脱贫 不收兵

14.10.2015  17:15
我省严格驻村帮扶工作考核     湖南日报10月12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李学军)记者今天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将严格对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湖南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均在考核对象之列。       考核内容包括:对驻村帮扶单位,重点考核领导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支持工作情况等。       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重点考核完成驻村帮扶任务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贫困村3年脱贫规划实施完成情况和脱贫率等。       据悉,考核工作将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省扶贫办会同派出单位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分别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作出考核认定。驻村帮扶单位及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对“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三年结束后,未完成帮扶任务,贫困村、贫困户未能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进行帮扶,直至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