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纵容扶贫弄虚作假

24.09.2015  08:51
    身为扶贫开发科科长,利用职务之便,将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扶贫资金当成照顾关系、借机渔利的工具,大搞钱权交易,7年间受贿22次,累计64万余元。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济宁市农业委员会扶贫开发科原科长夏洪华有期徒刑11年,依法追缴违法所得(9月22日大众网)。
    小小的扶贫科长为何成了行贿者围猎的对象?众所周知,国家对贫困县有扶持政策,能在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农民收入补贴等方面获得相应倾斜和照顾。比如,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平均到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每个县总体受益约为5亿元。除了明面上的受益,贫困县争取其他资金投入也比较方便,甚至数倍于专项资金。
    戴上贫困帽,意味着政策倾斜支持,意味着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扶贫资金已然成为不吃白不吃的“唐僧肉”。于是,出现了一些地方抢着戴贫困帽和贫困帽戴上就不想摘的现象。有地方官员直言,正是因为看到贫困帽子里隐藏的“吸金大法”,贫困县摇身变成闻着臭、吃着香的臭豆腐。因此,每到新一轮贫困县调整评定期来临,地方各路大军使出浑身解数哭穷公关,多方活动,贫困帽子也越争越多。
    本来,戴上贫困县的帽子对于贫困县的贫困群众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事。当地政府可以借此获得大量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扶持当地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但对于某些贫困县来说,戴上了这顶帽子,获利的却不是贫困群众,而是贫困县的官员。有了这笔钱,他们就可以盖更多更好的办公大楼,购买更多更好的公车,出入更多更好的娱乐消费场所,甚至将更多的钱贪进自己的腰包。于是出现“穷县富衙”“穷县富官”的现象。
    当官员们能够从贫困县的帽子里获得大量个人利益时,他们就会不择手段从中谋取私利,甚至期望从中长期获得更多的好处。如此一来,就不难解释一个小小的扶贫科长为何成为香饽饽的原因了。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就会千方百计买通申请者,甚至与申请者沆瀣一气,一起欺骗更高一级的相关部门。
    扶贫科长成了行赌者围猎的对象,暴露出我国贫困县认定和扶贫资金拨付等方面的漏洞。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改革扶贫的政策,形成比较完整的贫困监测、评估和退出机制,并加大扶贫资金发放的透明度,让扶贫政策和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人群和地区上面。
    同时,从源头抓起,从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抓起,对“伪贫困县”的领导干部,对敢于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官员予以严厉问责,严格责罚。只有让这些不思进取,弄虚作假者感到切肤之痛,使那些麻木不仁、执迷不悟的人警醒,才能切实杜绝“脱贫县不愿摘帽”“争当贫困县”等问题,才能减少此类职务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