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服务拒缴物业费,别任性

04.01.2017  14:01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4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喻浩)“被小区催缴物业费了,可他们的服务并不让我满意,我该怎么办?”到了岁末年初,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吐槽和物业之间的纠纷。业主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为此,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2016年下半年,市民黄先生搬入了三室两厅的新房,可是才短短2个多月,就和物业发生多次纠纷。“一下雨,我家房子就漏水,我们查过了,这是因为楼上户主装修不妥导致的。” 黄先生说。

  发现情况之后,黄先生多次请求物业公司出面进行协调。“物业公司一开始愿意帮助黄先生解决,但多次协商没有结果。”虽然物业组织了协调,但是问题没有解决,如今黄先生家还是一下雨就漏水,新房竟然成了“水帘洞”,对此,他十分气愤。

  “现在我找到物业,他们就躲。还说我如果拒绝缴纳物业费,他们就停水停电。”说到这,黄先生很无奈。随后,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来到了长沙县司法局,向律师进行了咨询。“根据黄先生的描述,物业可能确实有不妥之处,但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无法律依据,黄先生不能逞一时之快。”律师提醒。

  “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合同义务,如果业主不交将构成违约,物业公司可据此向业主催缴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介绍,但物业也同样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因为物业服务费和水电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费用,其催缴分属不同权利主体。

  “针对黄先生的问题,如果和物业协调未果,可以采取直接和楼上业主协调的方式,先把实际问题解决。”律师建议,另外如果有实际证据证明家中漏水确实因楼上业主装修所致,可以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

   律师提醒

  物业纠纷如何维权?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要有针对性地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

  其次,采取谈判的方式,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并非恶意拖欠。

  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积极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维权。必要时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