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女不幸身亡 株洲父亲自学十年成“法医”/图

22.04.2016  09:08

  4月20日,醴陵市,为找寻女儿死亡的“真相”,杨立志10年来自学法医学,并阅读了大量相关书籍。图/记者金林

  原标题:“法医”父亲

  杨立志的家很整洁干净,每一处角落几乎都打扫得一尘不染。越发如此,这个家更显得冷清。

   冷清,是女儿离开后这个失独家庭的主基调。

  十年过去,68岁的杨立志一直不相信警方关于女儿溺亡的认定结果。

  从2006年开始,他自学法医学,探寻“真相”。从教材到福尔摩斯,再到法医手记,他说“只要是跟女儿案子有关的,我都会买来看”。

  然而,在接近“真相”的过程中,他的心情也变得复杂起来。“因为离它越近,心就越痛……

   独女亡去警方的认定,他说“不明不白

  2006年正月十五一早,刚在家中吃过早饭的杨立志接到了一个电话。

  “女儿同事打来的,说在渌江电站那边发现了一具很像我女儿的尸体,让我去看看。”他回忆,当时他怎么都不肯相信。

  杨立志说,前一天女儿还在家吃了午饭,临走时还说了几句现在想来有些“奇怪的话”。

  “出门上班前,她跟我说晚上不回家,还说如果有人打电话来找,就说她头痛睡着了。”一旁的妻子肖燕君说,当晚,一个男子往家里打了两个电话找女儿,“我也没多想,就说她不在家。

  “谁知道第二天就出事了,一点征兆都没有。”杨立志说。

  2月15日,警方在案情介绍会上宣布,23岁的杨婷系自杀溺水身亡。

  “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杨立志说,自己看过女儿的尸体,身体上有多处伤痕,“如果是自杀溺水死的,怎么可能右小腿被切断了呢?

  他说,即便之后拿到了女儿的尸检报告,他“从头到尾不相信,因为与我看到的尸体不符合”。

   自学法医每天除了自学基本就没什么事了

  4月20日,株洲醴陵。

  到访时,杨立志还在阳台上看《尸案调查科之重案捕手》,旁边放着他的老花眼镜。女儿出事后,他说自己基本就只剩下这件事了,“每天最长学习(法医学)10多个小时”。

  找寻女儿死亡的“真相”,成了杨立志2006年开始就种下的一个执念。

  高中毕业的他,之前是当地造纸厂的一名工人。从没有接触过法医学的他,只能先去书店找书来看。

  他说,这类书并不好找,一开始找到的大多是教科书,之后还去了株洲、长沙和江西多地到处找带有具体案例和作案手法说明的书,比如法医手记等。

  “看完50多本了,如果看不懂,我就会反复来回看个10多遍,有些东西太专业了。”杨立志拿出自己列出的书单说,“毕竟不像背书,又不能死记。

   为了专心自学法医学,杨立志有一个专门的书房。

  书桌上除了一盏台灯,还摆放着几张女儿生前的艺术照,他说:“坐在这里看书时,对着她的照片,我就更有动力去找出‘真相’。

  旁边的两个书柜上整齐地摆满了书。从法医学的各版教材,到《福尔摩斯》,再到《刑警手记》、《法医的死亡笔记》、《大宋提刑官》、《尸语者》、《法医研究所》、《无声的证词》等。

  “哪怕一本书里,只有那么一句话是跟女儿的死有关的,我都会买回来看。”他说。

   学习方法带着疑点,去书里“对症找答案

  杨立志说,一开始自学法医学时,有些痛苦。“一些专业术语,太过生硬,有的还要去对照着先查一遍字典。”但慢慢地,他感觉自己“上路了”,越往后看,就会将女儿死亡的各个“疑点”带入这些书本里面。

  “像过电影一样,去对症找答案。”他说。一边看着法医学书,杨立志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女儿尸体的每个细节。“比如,我们平常说的掐死,也就是法医学中所讲的‘扼死’,其中就提到人在扼而未死时,会出现兔子眼。”他说,读到这里时,他就会联想到女儿的尸体,“当时我看到她的眼睛就呈现了兔子眼的症状。

  为了更靠近“真相”,杨立志还整理了专门的一本“证据档案”,里面他分类了与女儿死亡一事相关的84项证据,并标明页码存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包括女儿的尸体照片、通话详单和尸检报告等。

  杨立志还将他认为的每个疑点一一列出来,比如“关于杨婷右小腿伤”等,除了写上自己的想法,他还将每本法医书上可以支撑的观点附在后面作为“理论依据”,标注好出自哪本书的哪一页,再记录下来归整到一起。

  杨立志的字写得很整齐,清一色都是用A4的材料纸书写,“每次一买,就是20沓”。

  随着看的书越来越多,为了方便学习,杨立志还将法医学中的关键词按照开头第一个字的笔画数进行分类,“从1画开始,现在整理到14画以上了。”他拿着一本100页的文件夹说,现在大概整理出了几十本。

   找寻“真相”离“真相”越近,“心就越痛

  采访中,眼前这位满头白发的老人不太擅长表达,但只要说起他认为的女儿死亡“疑点”,他就会用蹩脚的普通话侃侃而谈。

  他举了个例子,比如女儿头顶上那个4.5厘米长的伤口。“警方说这是我女儿沉入水底时碰撞导致的,这说不过去。”杨立志拿出女儿的尸体照片,说,“你看,伤口两头尖、中间因为肌肉受刺激裂开,从法医学上说这应该是像棍棒这种带棱边的东西打击头皮,造成的挫裂创,有时像砍创,而且伤口边缘是很整齐的。

  类似的这些“学习成果”,杨立志还有很多。每一次发现“真相”时,心里都会很激动,“有种顿时明亮的感觉”,但与此同时,“心也会越痛”。

  “因为我会更加明白女儿是怎么死的,她受了哪些折磨。”他说,几次在看书时,情绪突然失控,大哭起来……

  这十年来,杨立志戒掉了电视剧,几乎拒绝了一切社交,全身心扑在自学上。“是有些单调,因为每天从早上6点半起床开始,除了吃饭还有晚饭后1小时散步,我基本都在做这件事。

  说这话时,妻子肖燕君搬着一条板凳坐在墙角,左手托着低沉下去的头。

  她说,丈夫探寻女儿死亡“真相”的成果,自己从来不敢去了解,平时整理家务时,也会刻意避开。“真的怕知道(真相)以后,我承受不住。”她说。

  如今,两口子相依为命,他们说节假日时最想念女儿。“特别是过年,人家都团圆,我们家就冷冷清清。”杨立志说。

  “所以啊,我不敢老。”杨立志说,这十年来,自己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但更加会注重身体的保养,“人生就只剩下这么一件事了,能找到真正的‘真相’,是我活下去的信念。

   醴陵公安局:鉴定结果已复查过

  4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查阅醴陵市公安局提供的多份法律文书发现了两份“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杨婷的尸检报告上的日期是2006年2月27日,另一份尸检报告是关于杨婷男友郭璟的。同年3月9日下午,郭璟的尸体在醴陵市神福港乡转步村的河边被发现,这份尸检报告上的日期是2006年4月2日。

  两份尸检报告的结论均为:死者系溺死。检验报告人有醴陵市公安局、株洲市公安局5名法医师,还有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所的两名鉴定专家。

  2006年5月8日,杨立志提出控告:女儿杨婷死亡系他杀。同年10月23日,醴陵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向杨立志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过去十年,杨立志曾六次向湖南省公安厅信访反映“对法医鉴定认定溺水死亡不服,要求公安机关再次查处”。

  公安机关三份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回复称,“经三级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认定死者系溺水死亡,醴陵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对醴陵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予以支持,对法医鉴定结论予以支持”、“经核查,杨婷系生前入水身亡,无证据证明系他杀,维持株洲市公安局复查答复意见。

  “女儿自杀溺死疑点重重。”为了论述自己的判断,杨立志罗列出17处“疑点”,这些都是他过去十年内一直无法理解的问题。杨立志还通过所学的法医学、刑侦学等知识,从尸检时观察到的女儿衣着情况、尸体外表检验、尸体伤痕检验等,同时反复分析尸检照片后,在一份报告中列出大量的“证据”。

  过去十年,杨立志也通过走访多名相关人员,写出“调查笔录”,他还结合一些“调查资料”分析出一名具备杀人动机、作案条件,又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凶嫌”。

  20日下午,认真看完杨立志的这份报告,了解到他十年如一日追寻女儿“死因真相”的经历,醴陵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文秋鹏说,公安机关将法医鉴定、不予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给杨立志,在其多次信访后,三级公安机关对法医鉴定又进行过复查,“他还不信,他追寻的真相是什么”?

  文秋鹏说,公安机关作出的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系多名主检法医师、法医师和鉴定专家一致通过多方专业检验认定,最终出具溺死的结论,“每个检验报告人都签了字,都需要对结论负法律责任”。

  “自杀溺死疑点”、“他杀铁证”、“凶嫌”……文秋鹏对此回应称,“这是他(杨立志)的个人想法,是基于他自己的认知所作出的分析。”他说,公安机关结合法医鉴定报告、调查访问等资料形成一份内部调查报告,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文秋鹏说,根据《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等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受理信访都会按照程序依法办事,“经过层层领导签字的,(作出的法律文书)都是过得去的”。

  不过,对于杨立志的行为,文秋鹏也表示理解,“他毕竟失去了女儿”。

  (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 刘双 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