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宾馆电视机上装摄像头 偷拍性爱视频敲诈

25.03.2016  09:43

  一对刚出狱的狱友不思悔改,动起了敲诈勒索的念头。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费尽心思的敲诈并没得逞,反倒暴露入室盗窃的恶行。日前,其中的曾某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刑1年6个月;他的同伙方某被另案处置。

  曾某是湖南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刑13年,去年1月因获减刑而被释放。出狱后,曾某无所事事,此时“狱友”方某邀请其到吴江“创业”,他就来到吴江,利用假身份证租房住了下来。

  他们所谓的“创业”,就是偷拍不雅、性爱视频去实施敲诈,方某说已经准备好摄像头等设备,得到了曾某的首肯,两人立即着手实施。去年5月,他们选定一家宾馆,用假身份证开了一间房间,进房后,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等工具,把房间内的电视机拆开,然后用电烙铁在电视机外壳的左下角位置烙了一个小洞,摄像头通过这个小孔正好拍到床的位置,又把摄像头的充电线接在电视机的插头线上。此外,他们还从网上下载了一个可以远程控制录像的软件,用一部手机就可以控制摄像头的拍摄和视频的上传。准备工作完毕后,就坐等“猎物”上钩。

  不久,一对男女住进上述客房。曾某等两人发生性关系时,操控手机录下了相关视频,同时通知方某到停车场等候,记下他们离开时的车牌号。此后的三、四个月时间里,两人共录下了很多住客的10段视频。见收集的视频数量差不多了,两人再次开房进入此房间,将装上的摄像头拆下,开始通过由车牌号获知的手机号,通过加被害人微信的方式,向被害人发出敲诈信息和部分视频,声称手中有被害人的不良视频,限在12个小时内将10万元汇入指定的账号,否则就向其家人、亲友公开全部视频。被害人接到敲诈短信后,有数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视频场景基本相同,用的是同一个微信号,且发出视频的手机与前不久一起盗窃案件的失窃手机信息相符,很快将曾某和方某抓获。曾某被抓后,还交待了在9月4日凌晨,潜入七都某小区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分别构成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