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省高院公布一批典型案列

29.10.2015  16:54

华声在线10月29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禹爱民)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自制假药出售,加工病死猪冒充合格生猪销售,对工业盐进行灌装便成食用盐,购进假冒“伟哥”贴个牌便可牟取暴利……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总是因质量问题而让大家倍感忧心。今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选取了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的一批重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期帮助消费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据了解,2014年以来,湖南法院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63件,215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87件120人,案件占比53.4%,人数占比48.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件27件,53人;案件占比16.5%,人数占比24.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2件,90人,案件占比25.7 %,人数占比41.8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7件,10人,案件占比 4%,人数占比 4.6%。

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指出,上述案件绝大部分属“黑作坊式”生产,犯罪分子生产、销售记录没有准确记载,导致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时无法确定具体的犯罪数额。由于牵涉到生产、仓储、营销、运输等各个环节,大多为共同犯罪,有的已形成比较稳定的共同犯罪团伙。案发大多是因为已造成人民群众食物中毒、病情恶化、甚至伤亡等危害后果,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要确保“菜篮子”“药罐子”安全,需向“黑作坊”、“三无产品”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