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质监创新这一年

20.01.2015  16:55
编者按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海市质监局在质检总局、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制度创新这个核心任务,深入研究质监在自贸区的定位特点和政策需求,在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中转变职能,积极打造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安排,注重发挥改革措施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了一批在上海乃至全国质监系统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制度和综合监管模式。

        自贸区的经验来之不易,学习和推广自贸区经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定。质检系统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自贸区经验的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集中精力、逐条逐项进行学习研究,认真把握经验的精髓,做到学深学透,自觉用以指导各地的工作。

        本报今天用一个专版的篇幅,报道上海质监局的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展示上海质监局在服务自贸区建设中的改革创新实践,就是为了方便全系统读者学好、用好自贸区的质监创新经验,从而凝聚全系统智慧,汇集全系统力量,上下一心,奋发进取,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推动质检事业创新发展。

        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服务自贸区发展

        质检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从上海自贸区酝酿设立开始,总局就成立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从总局领导到相关司局,多次到上海开展实地调研,加强质检系统监管和服务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总体原则以及“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个方面的要求。同时,总局从一开始就注重质检可复制、可推广制度的评估工作,确定了制度创新、风险可控、与国际惯例接轨、可复制可推广和关注用户体验等五项评估基本原则。

        质检总局出台一系列文件服务自贸区发展

        《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有关检验检疫措施的批复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

        《关于调整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相关条件及要求的公告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改革事项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改革事项

        《关于同意上海检验检疫局在辖区内复制推广自贸区首批创新制度的批复

        《上海检验检疫局复制推广自贸区首批创新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上海检验检疫局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的批复

        科学施策  综合施策  创新质监工作体制

        质检总局在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创新质监工作体制,要借鉴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和高效便捷的质监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使质监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基于此,上海质监局研究确立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吹响了自贸区质监改革的进军号。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宽进”上谋举措

        根据上海的区域实际和产业结构特点,以行政审批制度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为目标,先从量少面窄但借鉴性强的事项入手,推出“近期可实现,短期可复制”的6项措施:一是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是建立以计量认证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制度;三是对重要领域以外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部分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取消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间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审批事项;五是委托自贸区分局直接受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申请;六是授权由自贸区分局受理部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事项。

        依法创新综合监管模式,在“严管”上下气力

        放和管两个轮子,只有同时转起来,政府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减少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就要跟上。创新监管模式很难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瓶颈,而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往往需要经历复杂的程序和漫长的过程。上海质监局准确把握国家相关立法趋势,在对一些基础性、共性问题和制度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后,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率先将标准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组织机构代码、电梯安全监管等国家法律法规制修订重点,转换成以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两个领域为主的系列改革措施。实现了改革和法治的双向促进,既加快了相关立法进程,又促使10项改革措施提前半年在自贸区落地。

        主动服务区内企业发展,在“便捷”上用实招

        改革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企业、社会和群众的评价。上海质监局把坚持中央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权威性,与群众利益在改革创新中的主导性,以及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的主动性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紧贴企业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向总局请示汇报并同该市相关部门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立了2项便捷管理与服务的措施:一个是改革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和主要质量指标信息公开制度,让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另一个是发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作用,为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一表申报,一口受理”机制,实实在在简化程序、方便企业、提高效率,体现质监为民的服务宗旨。

        下一步:

        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

        聚焦一: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

        ●进一步开放检验检测市场

        ●推动建立以计量认证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准入制度

        ●改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工作

        聚焦二: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建立分类监管制度

        ●建立完善质量信用体系

        ●加快电梯安全监管创新

        ●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聚焦三: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创新社会团体(联盟)标准登记管理

        ●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

        ●探索建立重点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方式

        ●完善企业设立变更业务“一口受理”程序,试点网上办证

        抓机遇  涉险滩  解难题  追求改革的最大综合效益

        自贸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改革难度大、考验多,许多内容涉及改革深水区,需要主动放弃固有的做法,主动探索尚不熟悉、尚不习惯甚至有风险的举措。上海质监局从服务上海“四个率先”和质监战略发展两个大局出发,努力把握质监改革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抓机遇,涉险滩,解难题,追求改革的最大综合效益。

        率先完成组织机构代码“一口受理”改革,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创新铺路

        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自贸区最基本的功能,为配合这一功能的实现,上海质监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确立了一套外资企业“并联审批”的赋码流程和业务系统要求。率先在自贸区内实行的组织机构代码“一口受理”改革和实时赋码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提高了效率。同时,也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提供了重要的信用支撑。至2014年12月,自贸区实时赋码机构共计10379家。

        目前,该创新经验已被自贸区管委会纳入“一口受理”商事制度改革整体框架之中,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的“一口受理”商事制度改革,已在《自贸区条例》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固化。为进一步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发展需要,减轻机构负担,确保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的动态更新,上海质监局在自贸区试点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突破,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全市调整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方式,将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现场验证调整为网上信息确认。各类组织机构取得代码证书后,有效期内无信息变更的,无需到代码登记处申请办理代码年度验证,代码证书不再加贴年度验证标签。此举为机构提供了便利,减轻了负担,降低了运行成本。

        全面实施企业标准备案改革,不断改善质量服务,增强市场活力

        在自贸区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改革创新试点,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代替原先的“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实现了管理和备案分离。企业主动公开其产品执行标准的主要质量技术性能指标,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对此负责,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主报备,企业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承担起本该承担的主体责任,且节约了办事成本;政府则将主要力量投入到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行政效率;而社会大众则能更直观地监督产品质量。此项创新模式2014年4月起在自贸区试点,7月在浦东扩大试点,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复制推广。泰科电子有限公司成为自贸区内首家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上海外高桥国际动漫游戏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成为首家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截至去年12月,自贸区共有12家企业完成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其中产品标准16个,服务标准1个;浦东新区共有24家企业完成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其中产品标准41个,服务标准1个。

        2014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明确指出“上海市和有关部门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机制体制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要求由质检总局负责开展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被国务院、中编办、国标委纳入《关于改革标准化体制,加强标准管理的意见(草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正式写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替企业松绑

        为响应企业呼声,上海质监局自2014年2月1日起,在自贸区试点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代之以“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信息公告制度”,使办理该事项由5天缩短为实时。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行政干预,为企业松了绑、减了负,节省了备案和生产准备时间,提高了应对市场变化的响应速度;4月15日开始,该举措从自贸区复制推广至该市所有区县。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共有110余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相关企业受益,委托加工合同总金额超过13亿元,涉及17大类许可证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该举措的成功实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完善提供了实践依据和成功案例;8月1日起这部办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取消委托加工备案的举措,在半年内复制推广至全国。

        通过对质监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去年2月13日上海市审改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诞生了自贸区成立以来首张《行政审批目录》。《目录》正式将13项行政审批事项授权自贸区质监分局实施,授权项目占全市质监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近35%。

        创新重要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手段,不断优化政府监管模式,给改革托底

        上海质监局在自贸区监管体制改革中,力求在创新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水准上有新突破,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上有新举措。一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外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许可等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初步建立以质量申投诉处理、企业质量自我申明、风险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综合监管模式;三是探索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新方法,推进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体系建设、市场化运作的电梯综合责任保险试点、以制造单位为主的专业化规模化电梯维保模式。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计量认证为基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制度”等2项改革举措,已纳入上海市政府《关于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推进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则写入了《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