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社党委中心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

05.11.2015  14:03

        10月23日,按照湘潭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湘潭市社党委中心组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律己”专题研讨会,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题进行学习研讨。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巍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曾辉扬、副主任冯瑛参加会议,工会主席、副主任喻薇作专题发言。

        喻薇同志从“严以用权”的概述、内涵、“用权不严”的表现及危害、如何实现“严以用权”四个方面对“严以用权”进行了表述,她指出,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十个严禁”要求,严以用权,真抓实干,遵循 “三用”权力,争做“四有”干部,即依法用权,严禁滥用权力;谨慎用权,严禁公权私用;阳光用权,严禁乱用权力。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刘巍在发言中指出,严以用权在“三严”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为官从政之道,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关键问题。坚持“严以用权”,关键是做到“四个防止”:一是守规矩,防止权利滥用,要明白“权利来自何处”、“权利为谁而用”,把来自人民的权利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讲原则,防止权力寻租,权利面前当自重、自警、自律,要把权利用在为民上,用在公道处,用在阳光下。三是严约束,防止权利真空,把依法用权作为根本,民主用权作为保障,阳光用权作为关键,要让权利处于法治的轨道,得到各方的监督。四是敢担当,防止权利虚设,必须增强敢于担当的智慧,涵养敢于担当的胸怀,要敢于用权,乐于奉献,善于创新。

      与会同志围绕主题,紧扣“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市社和自身工作生活实际,相互交流了学习体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正反典型激励和警示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