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 别忘申报个人所得税

16.03.2017  19:35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周丛笑)3月31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最后截止日。长沙市地税局温馨提示:纳税人记得在这个时间之内前往申报。

  有下列五种情况中任何一种的纳税人属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由以下11项所得合计,便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从今年1月1日起,长沙国、地税推进“一人一窗”办税,任何一个国、地税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办理。纳税人可以直接前往主管地税机关申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