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想和前女友复合不成 放火烧房

12.05.2016  03:04

   原标题: 恋爱不成入室放火烧女友家房子 湘潭冲动男子获刑3年

  湘潭在线5月1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陆义)女友提出分手,男子不答应,多次要求挽回无果后,竟放火烧女友家房子。5月10日,湘乡市法院透露,男子王某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某今年49岁,湘潭县人。魏某是王某的女友,但两人感情不太稳定。王某认为他与女友的感情纠纷是魏家人造成的,就想报复。去年底的一天凌晨1时许,王某来到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张江村魏某的弟弟魏某某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浇淋在自带的棉衣上放火,然后逃离现场。

  好在魏某某及时发现并报警,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全力扑救下,火势得以快速扑灭。事后,经湘乡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魏某某家损失价值为9152元。不久,王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今年3月,王某的家属与魏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魏某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