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母亲出租房屋引狼入室 导致女儿两度被性侵

10.12.2015  18:53

 原标题:母亲出租房屋引狼入室 女儿两度被性侵未敢报案

  红网湘潭站12月10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 通讯员 侯周省 姚恩明)11月9日,因被受害人报警称被强奸,黑龙江籍男子王某在湘潭一出租房内被抓获归案。而警方在调查讯问过程中,出租房房主女儿主动报案,再次揭露男子恶行。12月7日,三度犯案的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抓捕过程惊心动魄

  11月9日15时许,大批民警带枪冲进一栋破旧居民楼里。片刻之后,数辆消防车、120救护车接踵而至。近百名群众围观,虽然人群嘈杂,但警方的喊话声格外清晰,使得现场气氛格外紧张。

  在居民楼里,警方将住在7楼的一名嫌疑犯家门口、楼道、上下楼层层围住。屋内,早已搬出两个液化气钢瓶的嫌犯,手持打火机,扬言要打开液化气气阀“鱼死网破”。为了稳住其情绪,警方一面疏散群众,做好消防及救护准备,一面暂作后退,对嫌犯做心理疏导。

  警方现场负责人走到嫌犯跟前,分析利弊,循循劝导,最终让嫌犯放松了防备。这时,几名民警冲上前去,抓获嫌犯,解除危险。

  随后,警方立即对其展开讯问,对案情进行深挖。11月底,案件被移送至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出租屋内设局犯案

  据办案检察官审查查明,这名嫌犯王某是黑龙江人,今年来到湘潭务工,因在歌厅唱歌结识了两名年轻女孩李玲(化名)、陈英(化名)。今年11月6日,他以去株洲参加网友活动为名将两人约出,并要求两人先到自己的出租屋内集合。

  李玲、陈英没有多想,如约来到其租住的居民楼内。可刚进屋,王某即关门关窗,拿出水果刀威胁两人交出手机。这时两人才知道曾抢着买单、邀她们郊游的王某的真实目的。在对陈英实施性侵后,王某又欲对李玲图谋不轨。情急之下,李玲拾起水果刀将其腰部刺伤。王某的恶行被中止,但他以“两人都犯了事”为由,威胁李玲不要将此事讲出去。事后,两名女孩失魂落魄地离开出租屋。

  直到3天后,陈英因不满被设局侮辱,才向亲人说出事情原委,并最终报案。

  房主女儿报案,再曝恶行

  王某落网后,案件本已告一段落。可令警方震惊的是,他们马上接到了另一起报警:王某租住房的房主女儿张燕(化名)主动找到警方,控诉王某对其两度性侵的恶行。

  张燕诉称,9月14日晚20时许,她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为“手机没电了,借用房客手机一用,你来一趟出租屋,我有事交代。”落款为自己的母亲。可张燕来到出租屋后,见到的却不是母亲,而是王某。随后,王某以水果刀威胁,将张燕强奸。之后,王某将其控制,并于次日凌晨再次实施强奸。可事后张燕的母亲因顾及女儿名声,没有报警。

  据王某交代,他15岁便辍学离家,至今未婚。期间,他曾与比自己年长15岁的女友同居并生下女儿,可在女儿4岁时,女友携女儿失踪。之后,他在网上认识了张燕的母亲,并经其介绍在湘潭某建筑工地打工,并租住在张家。

  张燕母亲“引狼入室”,李玲目睹施恶,令人唏嘘。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在面对色狼施暴时,首先应冷静与之周旋,找机会脱身报警;其次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适度正当防卫;再次在受害后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取证,以便早日将嫌犯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