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表扬信 折射为民情

13.10.2016  18:52
  “我是一个残疾人,我的爱人今年天天吵着要离婚,还把官司打到灌溪法庭。郑法官体谅我行动不便,亲自上门开庭搞调解工作,很耐烦地做我爱人的工作,她看到我们家里困难小孩作孽,还送好多文具用品给我小孩。经过郑法官的精心调解,我爱人终于回心转意再也不吵着离婚了。我真心地感谢郑法官挽救我破碎的家庭!”这是一封表扬信,歪歪斜斜的字里行间写到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民着想、细心服务的好几个感人细节。 

     据了解,家住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的残疾人王某(化名)因为婚姻家庭纠纷被其配偶冯某(化名)诉至灌溪法庭,审理此案的承办法官是灌溪法庭副庭长郑丹,郑丹走访了解到当事人是一位腿脚残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但勤劳朴实,邻里评价较好,其配偶冯某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受到社会某些人的刺激才决意离婚的。为了方便腿脚不便的当事人,郑法官一行上门开庭,并在庭前调解中组织双方心平气和地共同交流,特别是耐心细致地做王某配偶冯某的工作,设身处地开导冯某理性对待生活困扰,入情入理地分析其今后的生活走向,使冯某原本“水都泼不进”的态度慢慢改变,并逐步认同郑法官提出的“再考虑一段时间”的建议。第二次上门调解时,细心的郑法官还为当事人的小孩带来了一些文具用品。在这一次调解中,冯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改观,承认了自己闹离婚“有蛮冲动”,并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由于承办法官郑丹法律解释得清、道理讲得明,加上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当事人婚姻和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深深感动了两位当事人,所以当事人王某写下了文章开头引述的表扬信寄到了法院。 

  灌溪法庭的干警们始终抱着“老百姓的案件都是大案要案”的观念,广泛宣传法制,耐心指导诉讼,主动提示诉讼风险,视情形开展巡回办案、上门服务,在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释明、竭力调解纠纷,始终做到了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当事人,其人性化服务让群众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依法办案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一次,他们赢得的不仅仅是一封表扬信,还赢得了法庭形象的提升和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加分”! 来源: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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