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胎归属起纷争 法院成功调解促和谐

16.07.2015  21:17
  湖南法院网讯 拥用一对龙凤胎儿女是多少家庭梦寐以求的念想,然而这个本是龙凤呈祥的幸福家庭,这对本应令人羡慕的父母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又因争夺龙凤胎女儿的抚养权闹上法庭、对簿公堂,这着实令人痛惜。

  近日,新田县人民法院枧头法庭审理了原告邓某与被告骆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人文情怀,努力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抚养权、探视权等达了协议:婚生男孩骆强(化名)由被告骆某抚养教育,女孩骆玲(化名)由原告邓某抚养教育,双方独自承担所抚养小孩的抚养教育费……

  2014年1月5日,邓某(女方)与骆某(男方)夫妻二人生育一对龙凤双胞胎。2015年3月20日,两人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两个小孩由骆某抚养教育,邓某每月给付小孩抚养教育费800元。2015年6月23日邓某以骆某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婚生女儿骆玲的抚养权。骆某则以邓某离婚时主动放弃儿女的抚养权,且自己有能力照顾好两个小孩为由,坚决不同意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开庭前,承办法官贺华了解到,原、被告离婚后,尽管骆某的家人在帮助骆某照顾两个小孩,但是由于两个孩子还在哺乳期,照顾起来确实很费精力,女孩骆玲曾因疏忽被烫伤。鉴于这种情况,为了更有利于两个小孩的抚养照顾,承办法官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悉心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骆某认识到母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认识到照顾婴幼儿的不容易,同意把女儿骆玲变更由邓某直接抚养。

  至此,这起抚养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尽管原、被告无法再续姻缘,但彼此已化干戈为玉帛,各自为抚养照顾子女健康成长在精心付出。 来源:新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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