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正义红包” 过欢乐大年
湘检网讯(通讯员陈文雅 付仙凡)2月12日下午,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举行“何某等人盗窃耕牛案”退赃大会,该案的35名被害人均领到了正义红包,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据悉,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正值春耕时节,何某、李某、陈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窜至茶陵县腰陂镇、严塘镇等多个乡镇作案11次,盗得35户农家耕牛53头,并以每头约2000元的低价卖到了湘潭、衡阳等地,得赃款10余万元。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发生后,35户农村被害人因为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生产工具,生产、生活都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办年货都成了问题。
案发后,茶陵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全力联合相关部门挽回农户损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出重要指示,摆在该案首位的也是最实实在在值得检察官去做的事情就是尽最大努力为被害农户追赃挽损,切实让每一名当事人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强化释法说理,争取获取被害人一方的理解与支持。案发一年以来,多名被害人曾多次向该院办案检察官反映耕牛被盗情况,并强烈要求将嫌疑人绳之以法,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办案检察官在全面翻阅侦查案卷,熟悉全部犯罪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行为,一方面对打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使人民群众充分信任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另一方面,也亮出证据、摆出事实,让人民群众理解案件的复杂和曲折性。二是加强公、检、法三家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处于侦查一线,其追赃挽损的力度直接决定着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该院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就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收集、固定、甄别打击犯罪嫌疑人的有力证据,为之后的案件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侦查、移送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任一阶段,该院始终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督促公安机关、法院追赃挽损,形成协商解决的办案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打击犯罪行为,及时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的沟通,多渠道挽回损失。案件发生后,针对该案被盗耕牛大部分被出卖、宰杀,所得赃款也被被告人全部挥霍。办案检察官及时加强与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的沟通,一方面充分做通其思想工作,使其了解司法机关已掌握其的违法犯罪事实,对其形成法律震慑力,督促其交代剩余犯罪事实;另一方面使其明晓自身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依法应受到的刑事处罚,督促其多渠道想办法筹集退还被害人的资金,争取法院的从轻处理。通过努力,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最终将全部赃款退还被害人。
据办案人员统计,该案损失共计336500元,除去已退赔的32700元,剩余303800元损失款全部由被害人领回。 在位于茶陵县人民法院的退赃大会现场,从距离县城最远的虎踞镇、秩堂乡开始,来自腰陂镇、严塘镇、洣江乡、平水镇、思聪乡等多个乡镇的35名被害人逐一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全额损失款。除此之外,在退赃大会现场,还对当庭对农户进行了法制教育,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维权意识。
“原来我们还担心贼抓到了,损失没挽回来,现在总算可以安心地过年了”茶陵县举行退赃大会的做法,体现执法为民的办案宗旨,真正暖了农户们的心,受到群众广泛赞誉,同时也增进了群众对茶陵政法工作的了解,融洽了司法机关与群众的鱼水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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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孙意国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