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确定19项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

15.05.2015  11: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近日,张家界市环保局(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以下简称《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由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健全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四部分组成,确定年度重点改革事项19项。其中,每个项目都明确了具体任务、进度安排、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起草过程中,坚持做到了“注重结合市情,紧扣全市总体发展战略、注重遵循国省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三个注重思路,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晰。同时,将19项年度改革事项需把握的重点工作提炼为“1、2、3、4”:“1”就是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2”就是编制好《张家界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张家界市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2014-2020)》两个实施方案,“3”就是扎实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这三项“国字号”生态文明建设工程,“4”就是确保水阶梯价格改革、完善绿色采购、建立健全乡镇环保、城管、规划等管理机构、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等四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届时,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以《责任分工》为依据,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跟踪督办,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督办通报,确保改革事项落实落地,取得预期的成效。(张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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