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暖青苗”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湖南法院网讯 (熊闻遐) 12月16日早上刚上班,全国优秀法官、桃江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兆斌便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听才发现是李伟(化名)打来的,听到他是因为找到了工作来给“法官阿姨”报喜,一股暖流在刘庭长心里荡开……
原来,李伟是无数个回头“浪子”中的一个。两年前,17岁的他在KTV唱歌时与人发生争执扭打,冲动之下用水果刀将对方致伤……最终李伟被依法判处缓刑,承办法官正是刑庭庭长刘兆斌。社区矫正期间,刘兆斌多次去李伟家里勉励他积极改造,从头再来。得知他在学习电焊技术,还专门送去两本专业书籍,法律的温情和“法官阿姨”的亲切,让李伟倍感温暖。今年11月,通过自己的努力,李伟在长沙找到一份薪水不低的电焊工作,于是满怀感激的来报喜。这只是桃江法院关怀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法院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
组建“温情”合议庭。 抽调具有丰富青少年犯罪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少年法庭,特邀学校、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中具有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全力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成立专门的回访帮救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尽量作好善后挽救工作,为失足青少年提供生活、学习、工作的有利条件。
细化“温情”程序。 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注重将庭前教育和庭审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未成年犯思想教育。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前,找到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学习情况,找准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对症下药,尽力在心理上缩短法官同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能够正确面对庭审。在开庭审理时,采用“圆桌”审理方式,注意讯问方式和讯问语言,努力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或戒备心理。协调好控、辩关系,使被告人在辩论中分清是非,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以及自己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后果,以唤起他们的良知和悔改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延伸“温情”触角。 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社会成因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与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组织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律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到班级上法律辅导课。联合县司法局联合定期开展“普法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针对青少年犯中有相当比例是离异家庭和留守儿童的情况,与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协等部门沟通配合,关心离异家庭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成长环境,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