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11月18 日开关 为正处级机构
18.11.2014 09:36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长沙海关关于星沙海关开关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星沙海关开关的批复》(署人函〔2014〕430号),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定于2014年11月18 日开关,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配置及业务范围
星沙海关为正处级机构,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邮检科(星沙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驻浏阳办事处(筹)。
星沙海关业务管辖范围:湖南省长沙(除黄花国际机场、霞陵港码头、长沙保税物流中心、火车新北站以外)、益阳、怀化3市各项海关业务。现场业务处原来承担的加工贸易、企业管理、稽查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非居民长期旅客、定居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进出境物品、驻外使领馆人员进境机动车辆等非贸易性业务审批监管,进出境邮递物品验放等海关业务调整由星沙海关办理,现场业务处其他职责不变。
二、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镇漓湘东路188号,邮编:410100。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0731)88679801,
18008456260;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特此公告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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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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