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11月18 日开关 为正处级机构

18.11.2014  09:36

  长沙海关关于星沙海关开关的公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星沙海关开关的批复》(署人函〔2014〕430号),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定于2014年11月18 日开关,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配置及业务范围

  星沙海关为正处级机构,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邮检科(星沙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驻浏阳办事处(筹)。

  星沙海关业务管辖范围:湖南省长沙(除黄花国际机场、霞陵港码头、长沙保税物流中心、火车新北站以外)、益阳、怀化3市各项海关业务。现场业务处原来承担的加工贸易、企业管理、稽查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非居民长期旅客、定居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进出境物品、驻外使领馆人员进境机动车辆等非贸易性业务审批监管,进出境邮递物品验放等海关业务调整由星沙海关办理,现场业务处其他职责不变。

  二、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镇漓湘东路188号,邮编:410100。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0731)88679801,

  18008456260;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特此公告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