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被开除

17.03.2015  15:32

  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沈颢)3月16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列出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师德红线”。

  红线包括:1.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2.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5.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10.其他严重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